|
简 介

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共有干部职工44人,其中党员2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人,是一家负责全县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直管公房以及白蚁防治预防的房地产综合管理职能单位。
近年来,县房管处始终围绕我县创建“四张名片”蓝图,积极以打造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竭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抓活动载体,以活动促进服务观念的转变,以观念转变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曾在2005年被市委、市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在1997年被湖州市人民政府纠风领导小组评为全市五大系统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在2006年被县委授予基层先进党组织,在1999年被长兴县团委和湖州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在1998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在97-99年连续三年被长兴创安领导小组授予县治安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